2008年4月2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编造优惠信息 骗走客户货款
朱一红

  4月22日,东阳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办案民警再次提审了诈骗嫌疑人徐某。
  1月1日,东阳市某商贸公司业务主管刘女士向吴宁派出所报案,称该公司业务员徐某在私自收走5家商店的预付款后就一直联系不上。刘女士说,他们公司是某知名品牌牛奶在东阳的代理商。为回笼资金,公司从12月24日开始让业务员到管辖区接订单。到了12月27日晚上,徐某提出请假两天,说是家里要建房。
  12月28日,刘女士不断接到客户的电话,说是徐某在收走部分预付款连电话也不接了。刘女士非常纳闷,徐某明明请假回家了,怎么会跑去收预付款?再则公司有规定,业务员是无权收款的。于是刘女士打电话找徐某,同样联系不上。
  经警方调查,23岁的徐某并不在南马镇的家中。直到4月14日获悉徐某会在横店商贸城出现的线索后,民警迅速布控抓获了徐某。
  徐某供认,在去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期间,他假称公司有优惠活动,共骗走五家商店的预付款16200余元。现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。